[安徽建工建工淮河建投]建工淮河建投·潘集区城镇再生水回收利用项目(一期)施工再生水管道敷设专业分包工程标段2招标公告[答疑澄清公告]
第八章投标人承诺中第14条将“工期为50天修改为”工期为 天“工期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注:本次澄清不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不作为废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