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设备租赁]设备租赁生产管理中心2026年度招标2026年度合肥区域钢丝绳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变更公告]

  • 【信息时间: 2026-10-09 09:10:37】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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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2026年度合肥区域钢丝绳采购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   2026年度合肥区域钢丝绳采购       

      2、采购编号:  ACEG-202610045001001                 

      3、采购内容:  合肥区域钢丝绳(用于建筑起重机械)采购   

4、采购控制价:    1405800.00   元(不含税)      

5、工程地点:   合肥市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3年9月2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今总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可以为多合同总额)钢丝绳采购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业绩。    

4、其他要求:       无                                                      

5、投标人须按投标人承诺进行承诺,投标人不得对承诺内容进行修改。

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7、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录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6年10 月 13 日15时前登录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沈工,联系电话: 0551-66030985。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0551-66030503。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名成交候选人。 

  1. 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货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并开具相应结算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个月内完成支付,支付比例 100 % 。甲方可以选用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甲方采用票据、安信等付款的,贴息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0  元,大写   贰万  元整(缴纳于线上投标保证金账户),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退回原账户。

    8.2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若税率不同,投标人税前价不得超过招标人税前控制价,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按无效标处理。

    8.3履约保证金:

  2. 、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40000  元,大写  肆万   元整

  3. 、提交时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能按期足额缴纳,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能转履约保证金,必须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3)、返还时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安徽建工集团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帐  号:520416670221000002

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习友路支行

8.4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⑺ 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8.7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8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同时,需在电子化招采平台中填写对应的投标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