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智能制造]建工智能制造建机、长丰公司铭传乡自建房项目安装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6-09-04 10:16:13】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智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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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智能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肥西铭传乡自建房项目采购进行公开询比(低额)采购。

一、采购名称及范围

1、采购人 安徽建工云定制房屋科技有限公司

2、采购名称: 肥西铭传乡自建房项目安装

采购编号ACEG-202609153001001;

3、采购内容装配式钢结构房屋采购安装

4、含税控制价为

大写:贰拾壹万零贰佰肆拾陆元贰角柒分

小写:¥ 210246.27 (含税☑ 不含税☒ )

5、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 合法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资质、证书类要求 施工劳务资质且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类似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自2023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不低于2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附每个相关合同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若业绩金额在合同中未体现,可提供对应业绩合同的发票作为合同金额证明材料),每份业绩至少提供10万元的发票(累计金额),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5、其他要求:      /        

三、询比(低额)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69710:30前自行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价、上传响应文件,招标文件费用 100    /份(不退,如需要,提供发票/收据),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网址:https://cg.aceg.com.cn/,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中找到预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后下载询价文件。

3.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及终审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注册及登陆流程介绍。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贰仟 元整(¥: 2000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四、报价方式

 20269 710:30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进行签章,将签章后的投标文件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必须填写报价,投标人电子化系统报价与盖章报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业务部门,联系人王经理,联系电话:18855991856;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吴女士联系电话:055165210076

六、评审办法

平均值法详见采购文件)

七、重要提示

1.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2.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2.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2.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2)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

3)投标人报价未按采购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4)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

5)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的。

6)本次询价不接受恶意低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