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芜湖分公司公安局南侧3#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ALC墙板专业分包招标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6-04-30 17:19:16】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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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公安局南侧3#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ALC墙板专业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公安局南侧3#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ALC墙板专业分包招标

2、项目编号 ACEG-2026041584001

3.项目地点:公安局南侧3#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位于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公安局南侧3#地块(北至赤铸山路、南至保利时光印象、东至经六路、西至经五路)西侧及北侧。总建筑面积30559.57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3987.7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571.83平方米。包括14#楼、15#楼、配电房、大门、地库等。本次分包范围:公安局南侧3#地块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14#楼、15#楼、D2配电房、东大门、地下车库(含主楼地下室,地库P ~AJ轴交1~12轴,P轴以南1800mm位置后浇带筏板部分施工,顶板后浇带不在施工范围),上述范围内所有ALC墙板专业分包。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具有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

2.资质、证书类要求: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31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50万元及以上ALC墙板专业分包业绩,业绩提供资料:合同附件和转账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不低于一次的转账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派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组成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员工(提供开标前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人员组成必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安全员(安全员至少1名,安全员必须全员提供安全C证)。必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简历,并承诺项目负责人在施工期间现场履职,每月在岗不少于 25 天,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投标人承诺》内容附件需要投标人签章并上传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2)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单的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7.本项目报价单项控制,单项报价不得超过单项控制价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1382033.30(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份(不退)

4.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214天(关键节点主楼1-12层要求2026年7月30日前完成(每层最长时间3天),13-22层要求2026年10月23日完成(每层最长时间3天),项目整体ALC墙板预计完成时间202612月31日),满足招标方现场要求,计划开工时间为2026年5月31日(具体开工以招标方通知为准)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严格满足招标方工期需求。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相关资料、社保证明、投标人业绩相关资料、业绩转账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投标人承诺等(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提交时限: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交到甲方指定账户;无息返还时间:竣工验收完毕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办理终期结算并签订封账协议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9.安全及其他要求:

1)按照招标文件、合同约定缴纳履约保证金(安全生产风险金)并为作业人员足额购买商业保险;

2)分包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组织机构,在进场前报项目部审核。相关人员纳入总包单位网格化管理,分包单位网格化负责人员跟班作业。需要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应提前报送人员证件,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分包企业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要求,且人员数量应当至少满足下列要求:①50人以下的,配备不少于1人;②50人~200人的,配备不少于2人;③200人以上的,配备不少于3人,且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1%,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程度增加。④如分包单位施工需要长期使用中大型移动登高机械,应根据需要增加机械类安全管理人员;

4)分包单位自有的各类设施、设备及加工区等,在使用前应自检合格,留存记录并报项目部;

5)分包单位参与项目部组织的日检、周检等,同时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并报项目备案。分包单位自查应形成闭环,检查、整改防范措施、复查,有效果等;

6)分包单位必须自行组织安全晨会和参加总包单位安全晨会及安全、生产等相关会议;

7)分包单位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或出现风险隐患未及时整改等,按照三建安〔2025〕2、12号文执行。

8)所有人员进场前应组织人员进行体检工作,体检检查项目主要是不适用建筑业的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高血脂、高血糖、癫痫病、视听等疾病,体检内容必须包括血压和心电图项等,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体检报告方能进入现场作业。有人员变动时,应在发生人员进入现场的当天向招标方管理人员报告,组织办理登记、教育培训、体检及有关安全作业交底,否则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后果。

9)作业班组人员要求100%佩戴安全帽及反光马甲,发现一次处罚班组100元,未正确佩戴安全帽带,发现一次处罚班组50元,项目部直接从支付款中扣除,其中安全帽、反光马甲、五点式安全带按市场价到项目部购买;

10)严禁摩托车、自行车、三轮车及其他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每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从当月任务单中直接扣除,若出现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所发生损坏、丢失现象与项目及他人无关。项目部提供停车场,所有车辆丢失与项目部无关;

11)在运料中严禁超载,项目部将给予最低1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与项目部无关;

12)中标单位必须与每个工作人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并主动配合甲方对全体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保证安全文明施工达到省级安全文明示范工地标准。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及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同时乙方须配备相应的安全措施用品,确保自身及工作人员的财产及人身安全。所有工伤赔付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交底等,因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造成的事故及责任后果,均由乙方承担主要责任;

10.施工要求:

1)承包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进场前人员报甲方备案);

2)承包人负责施工定位、工程资料报验、相关规范要求施工记录及试件制作与配合建设单位指定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含涉及检测所需的一切措施)并确保符合要求;

3)承包人充分考虑现场抢工作业,考虑若干辅助机械进出场及租赁使用等一切费用;

4)承包人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现场、天气、材料、市场等因素引起的施工条件变化,由此影响的机械、人员等闲置窝工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询价文件相应条款,在安徽建工集团范围内因有在建项目履约不力、产生诉讼、被限制交易等情形,存在其他履行合同以及在投标有效期内或中标,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新中标项目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对我司被限制交易的法人及其关联人,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关联关系的,招标人也有权解除其合同及取消其中标资格。

12.其他事项:

1)投标人现场产生的任何建筑垃圾和拆除垃圾由投标人负责清理外运,不另计费用,如由项目部清理外运,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从结算款中扣除

2)材料进场须通知项目部及第三方检测验收,材料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不合格材料一律按退场处理,并处罚5000元/次违约金。 施工所需的试验及检测必须送检合格后方可施工。试验及检测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内

3)中标人须购买不低于中标价21%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的房产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缴纳购房定金,并在完成合同产值的30%时的两个月内或合同签订完成后6个月内(以先到时间为准),处理完成合同中约定的房产,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网签及过户等相关手续。购买房产达到一定数额的中标公司将优先考虑优秀供应商的申报,享受优秀供应商相关权利

中标方需购买房源为全椒明发桃源府邸2-302,建筑面积90.38m2,3497元/m2,房产总价316058.86元;带使用权车位

4)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主动了解房源信息、房价等相关事宜(具体咨询项目联系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房源信息、房价信息或其他相关问题,提出任何形式的拒签合同、增加合同价格或索赔的要求

5)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合同所有条款,因投标人未阅读招标文件或合同条款导致自身报价亏损的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若因此拒不签订合同,视作其放弃中标资格,所有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且招标人有权将其纳入限制交易名单

6)在合同履约工程中,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需要,调整施工范围的具体内容,分包方无条件接受

7)招标方负责提供二级分配箱,乙方负责提供开关箱、电缆线等

8投标方必须指派劳务驻点人员对接总包单位劳资专管员负责实名制管理及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事宜,包括工资支付委托协议、花名册制作、三级教育、临时用工合同协议签订,工人进退场承诺书等事宜。投标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及工资支付制度,投标方按照实名制考勤,如实提供所属工人工资金额,并组织工人对实名制考勤表、工资表进行签字确认,不得代签。代签、工资金额不实的,每发现一次收取投标方违约金1000元。若投标方出现恶意讨薪、群体上访、越级上访事件,对劳务公司纳入限制交易名单,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9)投标方施工的人员因下列原因甲方不承担任何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工地围墙外发生的交通事故;在外用餐发生的食物中毒事故;因自身原因引起的生老病死等

10)投标单位必须配合及服从任何第三方巡查的管理。第三方巡查单位对施工现场巡查后,如查出招标方存在质量、安全文明以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据此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则罚款由招标单位全额承担。安徽建工三建代收代缴,投标单位缴付期限为:接到项目部接收到有关部门开出的罚单后5个工作日内,缴付方式:现金。若逾期未缴纳,将在本期结算中双倍扣除

11)若乙方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不论什么原因,涉事双方各罚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12)招标方将视工程进展情况和投标方履约能力进行考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不配合招标方工作指令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自行组织施工的权力,同时将班组列入公司黑名单,限制在招标方公司的投标资格

13)招标方项目将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合理的质量及安全奖罚措施,项目将按照此奖罚措施实施,投标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双倍处罚。

13.技术标准:

1.进场前要求:招标人对投标人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有权对工程材料抽检;发现质量问题,有权责令投标人限期无条件返工整改,由此造成的损失、浪费及工期延误由投标人承担,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2.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须无偿负责维修到达到合同标准,并承担由此造成各项经济损失,保修期内,如投标人服务跟不上,甲方可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费用从保修费中按实际发生费用的2倍扣除

3.单价包含因与其他施工单位发生施工交叉而增加的费用。包含配合建设单位及甲方对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而增加的费用。场地内(包括地上与地下)存在可预见的或不可预见的障碍物造成施工费用的增加,投标方以不清楚施工工程场地情况提出额外索赔或延长工期的要求将不予考虑,否则按照乙方违约处理

4.投标人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每道工序施工完成后,报验收合格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严格按合同工期施工,确保工程进度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不影响甲方脚手架拆除,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造成的责任及相应的经济损失

5.乙方应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提供材料合格证明,如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合的产品,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6.本工程质量要求如下:
1)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并确保质量管理及安全管理符合要求(如分包方未能执行工完场清及文明施工要求,发包方有权安排第三方代为落实,项目部有权指派人员负责整理。费用按实际支出费用 3 倍扣除。投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单价或另计工日

2)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任何连墙件、卸荷钢丝绳等任何安全设施,否则一处罚款1000元

3)保证材料堆放整齐,挂好标牌。保证料场内及加工区干净、整洁。班组在施工中,材料要堆放整齐,配合搞好文明施工工作。外架、电梯井、临边洞口不得存放任何材料。否则项目部有权指派人员负责整理。费用按分包方大工计时工3倍扣除

4)文明施工,楼层内垃圾清理、现场材料码放归堆等费用均包括在综合单价内

5)中标单位必须配合及服从任何第三方巡查的管理。第三方巡查单位对施工现场巡查后,如查出中标单位存在质量、安全文明以及其他方面存在问题,据此对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则罚款由中标单位全额承担。安徽建工三建集团代收代缴,中标单位缴付期限为:接到项目部到有关部门开出的罚单后5个工作日内,缴付方式:现金。若逾期未缴纳,将在本期结算中双倍扣除

7.材料、设备采购要求: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所需材料、设备均由中标人自行负责采购、运输、保管,材料质量必须符合招标人的要求,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质量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材料或直接指定供货材料,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不再调整合同价格。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的环保及质量等级,并须按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对材料环保及质量进行检验。中标人选定的材料供应厂家和价格须经招标人、监理单位及业主认可。如招标人、监理单位及业主对某种或某些材料的环保或质量有异议,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服从该要求。若该材料经权威检验部门鉴定确有环保或质量问题,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中标人在订购材料、设备前,必须向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材料、设备供货单位的相关资料及所采购的材料、设备的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批准后中标人方可采购,中标人在订购前至少30天提交样本、样品(不少于3套)报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审阅并获得批准后方可采购。中标人须在样本/样品上张贴明显的标记,说明材料的名称、规格、颜色、等级、生产厂商及产品合格证等必要的信息并签字确认。

8.投标人如发生农民工至项目部索要工资、投诉、上访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事件,项目部将对班组进行处罚,按照合同《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6.3处置

9.分包现场班组长、班组人员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技术等交底、教育、每周例会、安全晨会,若缺席,罚款100元/人/次。
10.分包人安拆、检测、验收、整改等工作需满足承包人工作需要,符合政府、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文明环保等要求,满足承包人安全文明规定和创建工作要求。分包人需服从承包人现场人员安排及时进场安装,及时拆除退场,现场储备材料必须在承包人指定地点分类有序码放整齐,不得影响承包人施工现场总体部署。

11.分包方所有进场人员必须提供体检合格报告,并配备至少一名持证专职安全员。

12.项目将根据现场情况编制合理的质量及安全奖罚措施,项目将按照此奖罚措施实施,分包方必须遵照执行,否则将双倍处罚。 
13、若分包单位发生打架斗殴事件,不论什么原因,涉事双方各罚50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14.中标后提供项目组织机构正式任命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6年5月8日08时4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 2026年5月8日08时40分 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结构封顶付至已完工程量80%,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付至已完工程量85%,项目与建设单位决算定案后付至已完工程量97%,留3%余款,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支付。质保期为2年(质保期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之日起算), 质保金期满后30日内无息支付。

中标人收款前须向承包人开具结算金额相等的增值税(增值税率9%)专用发票。开票时间应与结算时间需同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约金及处罚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所有付款(包括但不限于退还保证金)均不计利息。如承包人不能按时付款,分包人同意给予承包人30天付款宽限期并不视为承包人违约。

2)工程量确认:①每月18日之前分包方应向项目部提交当月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报表一式四份,项目部收到报表后于3日内完成审核确认,若项目部对分包方上报报表有异议,分包方应立即协助发包方对已完成合格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提交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报告的时间以重新核报的时间为准,若分包方拒绝协助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视为分包方未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②1、 ALC 墙板的工程量计量按照实际施工的墙板体积扣除各类洞口的净体积计算。采用银行转账、承兑汇票、安信、供应链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若付款以承兑汇票、安信、供应链等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乙方在每次申请付款前,应根据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发票,如不能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直至乙方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叉口西侧安徽建工科技园(蜀山园区)。

联系人:,电话:18256006664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管理部

地址:合肥市蜀山经济开发区激水路与渡仙桥路交叉口西侧安徽建工科技园(蜀山园区)C栋14楼。

招标咨询联系人:  陈工  ,电话:  0551-628783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