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安徽建工设备租赁]建工设备租赁生产管理中心内外架业务周转材路基箱租赁二次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11-04 09:13:20】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设备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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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根据《安徽建工集团物资设备采购办法》规定,现对我公司周转材路基箱租赁进行公开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  周转材路基箱租赁二次  

    2、采购编号: ACEG-202511007001001

    3、租赁内容  周转材路基箱租赁

    4、租赁控制价:   小写:1525500.00(大写:壹佰伍拾贰万伍仟伍佰元整),税率:13%。

    5、工程地点:   不含物流运费,招标人自提自退(安徽省内),超出安徽省范围运输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货场不在安徽省内)。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求 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类似业绩要求  提供自2023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总合同额不低于50万(可以为多合同总额)的路基箱租赁合同(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4、其它要求:       

5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单价均不得超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7、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5 11  10  14:30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并按格式要求编制投标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单位,项目联系人:张工联系电话: 13485695596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工,联系电话:13615650259。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  1家  成交候选人。 

  1. 货款支付

支付方式:按月结算,按季度支付已结算租赁费的60%,春节前支付累计结算开票租赁费的70%(甲方根据上游付款比例可进行适当调整),剩余部分在机械全部退场后12个月内付清(无息)。乙方根据结算金额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发票不符合规定而产生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所有付款均以甲方收到当期进度款为前提,否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支付方式包括但不仅限于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或安信产品、供应链金融、实物资产等。因支付产生的手续费、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由乙方承担。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八、重要提示

8.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000  元,大写  壹仟   元整(缴纳于线上投标保证金账户),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退回原账户,招标人在签合同之前对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若中标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设备,则扣除投标保证金。

8.2投标人总报价及各子目报价均不得超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标处理。

8.3履约保证金

  1. 、数额:人民币  2000   元,大写  贰仟   元整

    2)、提交时限: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中标人未能按期足额缴纳,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能转履约保证金,必须要在履约保证金缴纳后退还投标保证金。)

    3)、返还时间: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履约保证金在设备拆除后且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4)、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钟楼支行营业部        

     名:   安徽建工集团设备租赁服务有限公司                

     号: 34050148860800005591                               

5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存在单价不平衡报价的,招标人有权在投标总价不变的情况下,按与控制总价下浮比例等比例调整单价。

8.4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⑵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⑶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⑷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⑸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⑴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⑵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⑶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⑷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⑸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⑹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⑺ 不同投标人出现使用相同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进行投标等异常情形的,按无效标处理,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8.7对参与集团公司招投标活动中被查属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人,按照集团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8投标人上传报价文件同时,需在电子化招采平台中填写对应的投标报价,否则按照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