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亳州建投]建工亳州建投本部涡阳县 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项目黄砂材料询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6-24 09:11:17】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亳州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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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建工亳州建投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项目黄砂材料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安徽建工(亳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管理相关规定,现对我公司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项目黄砂材料进行公开询价。

一、工程名称及范围

1、工程名称: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

2、采购编号 ACEG-202506870001001 ;

3、采购内容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项目黄砂材料采购,数量约11000吨,不含税控制价为1385000元,供货时间暂定20257- 2026年3月,具体数量和供货通知时间以项目部供货通知为准

4、工程地点安徽亳州涡阳北城世纪城三期剩余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

1、法人资格要求:公司合法注册,具备营业执照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4 施工过程中根据项目要求进场材料,如发现不及时或不合格导致停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中标单位承担。

5、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控制价视为废标或者无效标

6、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条款内的所有要求;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开标日前被集团分子公司认定不良记录的投标人或被国家行政机关列为失信单位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4)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如被建工集团列入黑名单处理,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投标单位自2022年1月至今如与本公司存在法律纠纷案件,则不得确定为中标候选人或中标后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资质符合要求的有意参加者,请自行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投标人端下载询价文件。

四、报价方式

2025 630日下午15时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在线上进行报价,按格式要求编制本文件最后一页的报价单盖章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并在“参与报价”处点击“导出EXCEL”,在导出的表格内填好报价后,再点击“导入EXCEL”,完成线上系统报价。

五、其他

1、项目需求相关事宜可咨询项目部,项目联系人:汪先生,联系电话:18119657490

2、投标报名相关事宜可咨询招标部门,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255134508

六、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严格按照询价公告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按有效供应商最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推荐一位成交候选人。 

七、履约担保

1、中标单位履约担保选择以下第(3)种方式:

1)于签订本合同前向招标人缴纳合同暂定总价   /  %的现金     /  元。

2)于签订本合同前向招标人提供合同暂定总价  \  %的无条件见索即付银行保函。

3)其他方式:  本合同签订前中标单位向招标人缴纳现金柒万元整  

2、履约担保期限及退还:供货完成,双方达成一致结算意见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

3、中标单位提供的履约担保有效期不得早于合同约定的履约截止日期,若中标单位在履约担保有效期内无法履约完成,中标单位须在履约期限届满前向招标人提供新的履约担保或延长原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至实际履约完成之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货款支付

1、付款方式:招标人给中标单位每月办理完成当期结算、签字手续后60日内按结算金额支付货款65%

2、终期支付:供货结束后6个月内支付至总货款90%。剩余10%货款在供货结束并办理完成结算、签字手续后一年内付清。

3、双方约定的支付方式:招标人可以选用银行转账、票据、安信等其中任一或组合方式支付。招标人采用票据、安信等付款的,贴息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4.如招标人遇到业主资金支付不及时或资金短缺时,中标单位不得据此停止供货或采取其他的方式不予履约,否则中标单位承担未履约部分10%违约金赔偿。

 

、重要提示

9.1如遇投标单位报价相同,按安徽建工电子化招标平台系统自动判定的排名第一确定为中标单位。

9.2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则招标人按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以上要求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9.3投标单位在系统内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的报价单价格与“参与报价”线上价格不一致,则取其低价作为评标价。

9.4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9.5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资料投标;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9.6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9.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无效报价:

1投标人未按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处上传报价表的;

2投标人工程量清单及报价表未按要求进行盖章的;

3投标人报价未按招标人指定料源地范围进行报价的(如有);

4投标单位修改询价内容或缺少增加询价内容进行报价的;

5投标单位在询价截止时间之前未按要转入投标意向金的(限处置物资项目)

6)投标单位不满足询价公告第二条“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类”的。

 

7)本次询价不接受恶意低价或严重不平衡报价,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十、招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授权子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本项目合同,中标单位不得提出异议。

十一其他说明: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采购人可按照投标人排名顺序,与其他投标人进行洽商,并取原中标候选人与洽商投标人中最低报价作为主要谈判条件,洽商投标人接受后,确定其为新中标候选人若其余候选单位均不接受原中标单位价格,则该采购项目招标人可进行流标重新招标或询价。

 

✱报价提醒:为确保报价的合理性,各投标单位在报价前需与项目联系人进行联系了解概况后进行报价。

✱本询价文件解释权属集团招标中心和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