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建工一建安庆公路]建工一建安庆公路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特许经营工程项目汽车泵租赁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5-06 12:28:59】
  • 【发布单位: 建工一建安庆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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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询价公告

现对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房建、机电、交安及绿化标汽车泵租赁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名称及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 安徽建工(安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房建、机电、交安及绿化标  

2、招标编号:ACEG-202505034001001

3、项目概况:1、安徽宣城至东至高速泾县至青阳段全线39.2km,本项目地址:宣城市泾县桃花潭镇、茂林镇、黄村镇,本项目主要包含以下施工内容:房建工程、交安工程、机电工程  

2、本次招标内容为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混凝土汽车泵租赁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采购内容:混凝土汽车泵租赁服务,本次招标采购量详见清单量 ,估算金额 4.91 万元含税9%,具体详见询价文件。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废标处理

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标段,拟选择1个中标人

6、项目地点:宣城市泾县宣城至东至高速公路泾县至青阳界段房建、机电、交安及绿化标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及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类要求:/

3、类似业绩要求:/

4其他要求:在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1)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合同文本、及询价文件内的所有要求;

2)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s://cg.aceg.com.cn/)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3)具备承接此次供货或服务能力,在安徽建工集团内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确定为供货单位结果无效;

4)如询价结果未达到采购人预期价格,采购人可无条件流标且不对此作出任何解释。

5)询价截止后中标单位,如不能按采购人询价文件内的要求进行履约,将纳入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黑名单进行处罚。

6)遇相同报价的,入选安徽建工集团“优秀供应商库”的供应商优先;相同报价供应商均入选“优秀供应商库”或均未入选“优秀供应商库”的按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中标单位,报名时间靠前的报价单位中标。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报价截止日期前自行在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上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网址:https://cg.aceg.com.cn/,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编码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询价采购项目”模块的 “公开报名中”找到预投标项目,点击报名后下载询价文件。

3、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初审及终审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注册及登陆流程介绍。

四、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玖佰元整(小写9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电子化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2、汇款或转账时,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泾青高速房建项目汽车泵租赁 投标保证金”字样。因投标人未备注或错误备注招标编号而导致不能及时查验保证金是否到账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报价方式

投标人请于20255129时0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并将“报价文件”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截止日期后无法上传文件)。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评标办法:有效最低价法

、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安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振风大道116号永安公馆S5#楼

联系人:      电话: 18130071233 

2、招标人招标部门:安徽建工(安庆)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管理中心


八、其他事项

1、为避免出现不平衡报价,签订合同时,招标人在投标人中标总价不变的基础上,中标单价按招标控制价单价同比例下降(即:清单子目中标单价=清单子目中标总价/清单子目控制价总价*清单子目控制价单价),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2、投标单位报价时单价及总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 合同变更约定:

①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

②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

a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x(1-1%)

b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x(1-2%)

c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x(1-3%)

d超过 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Ox(1-4%)

以此类推。

式中:PO-原合同单价;

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