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已结束】[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安徽三建八公司朗科智能安徽总部中心项目钢丝网、网格布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4-09 17:38:44】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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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朗科智能安徽总部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钢丝网、网格布采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各投标单位按要求进行报价。同等条件下选择合理低价中标 。本报价表经报价单位盖章后生效。

一、工程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朗科智能安徽总部中心项目施工总承包钢丝网、网格布采购

招标编号:ACEG-202504279001

项目地址:朗科智能安徽总部中心项目,位于合肥高新区天堂寨路与望江西路交口东北角,建设内容包含:1栋办公写字楼及商业裙房,总建筑面积约52530.48㎡。

二、报价单位资格:

1、投标资格要求:有效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

2、资质证书要求:/

3、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1)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zhzxgk/)中有被执行人案件信息的;

2)在“建工集团黑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黑名单的

三、询价文件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租赁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盖章后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 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5、1、履约保证金4000元; 2、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 3、图纸清单内工程完成后无息退还: 4、保证金转入账户信息;账户名称:安徽安建高新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账号:225014039271000002。

6、招标控制价(含税):247547.19元,税率:13%(增值税专用发票),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7、本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8、报价包含费用:1、报价中已经包括材料生产前准备、生产、包装、运输至甲方工地(含一切运费)、保护、装卸、存储、成品保护、各项实验检验费、保险费、验收费、劳保基金、安全措施、以及与有关的特殊要求等可能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在合同执行期内,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以上报价不论任何情况不予调整。

2、甲方有权按施工图纸及项目现场实际需要,单方书面要求增减采购量,无论采购量增或减,其单价以本合同采购清单为准,并按实际采购量结算。

3、采购清单数量为合同交货总量,如需分批交货,则每批交货数量以甲方书面、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实际交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并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的交货量为准,并以此为依据结算合同价款。

4、乙方须按照我方指定的尺寸提供成品材料。

9、验收标准:合格

10、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11、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2、其它要求: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 15%以内或增加超过 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 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 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 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 ①超过 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1%) ②超过 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2%) ③超过 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3%) ④超过 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4%) 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13、其他事项:/

14、其他各项要求详见附件1(询价单)、样板合同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4月17日8时30分前登陆安徽建工集团集采平台供应商账号系统(提示:报价前请提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在线上进行报价;

五、报价文件递交

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4月17日8时3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

②结算及付款方式:供应商在每月20日与项目部完成对账。

根据项目资金情况采用供应链、承兑汇票或银行转账(不计利息)支付 ;按照以下支付节点支付 (1)整体建筑结构封顶后,每3个月可申请一次付款,付至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0%; (2)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已完合格工程量的80%; (3)经建设单位(合肥市朗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审核并完成项目最终结算定案后付至工程结算款的97%,余下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满后15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联系人:辛工,电话:18056571086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 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招标咨询联系人:,电话:0551-6286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