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安徽三建十公司合肥市新西站片区 10、12 地块安置点工程总承包抗震支架专业分包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04-03 09:38:54】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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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市新西站片区 10、12 地块安置点工程总承包抗震支架分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市新西站片区 10、12 地块安置点工程总承包抗震支架分包
2、项目编号: ACEG-202503810001001
3、项目地点:本项目为合肥市新西站片区10、12地块安置点工程总承包,项目地点位于合肥市蜀山区怀宁北路与樊洼路交口东北角,住宅部分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不低于 30%(装配率认证需符合合肥市现行文件)。本公司承建的10地块,建筑面积为9.39万平方米,含5栋住宅,2栋商业,1栋配电房,以及地下车库,景观绿化等。本次招标内容为10地块抗震支架专业分包,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项目部不提供员工住宿,中标单位自行解决。品牌要求:优力可、希斯半科、久力固、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后三天内提供所使用品牌厂家的品牌授权委托书,如若无法提供,将取消中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纳入集团黑名单。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合法存续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资质证书要求: 无。
3、品牌要求:优力可、希斯半科、久力固。
4、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单位员工,投标时提交开标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并承诺项目负责人每月在现场不少于22天,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更换,实施过程中如确须更换,更换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不得低于投标时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条件,且必须经招标人书面批准。现场负责人为非中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的,视为再转包或再分包。
其它要求:1、投标报价包括但不仅限于相应检验检测费用, 2、未尽事宜详见图纸、图集、答疑、招标文件、政府相关文件、规范等其它资料,满足验收要求。3、 投标人中标后需送样品到项目供招标人选择确认,待确认后再进行生产安装,投标人不得已招标人选择的样品与投标时不一致为由变更报价,投标人自行考虑风险,现场施工相关的协调费用、材料设备在验收移交之前的看管、成品保护、样板费、条件影响降效(机械停置、人员窝工)、交叉施工影响降效、损坏的修复、赔偿以及管理不当造成的损失、抢工费、夜间施工、垃圾清运费等一切费用、投标人需充分考虑风险,中标后一律不得增补任何费用(可以扣减或核减)。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询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控制价:483715元(税率为税率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
4、计划工期:30 日历天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算。;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附件一询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基本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 履约保证金:1、数额:壹万元。 2、提交时限:合同签订前 3、返还时间:竣工后1月内 。4、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合肥曙光路支行;银行账号:218101202004625410。
10、其他要求:1、本项目需创琥珀杯,达不到琥珀杯要求的,需无条件返工,且不得以此为由增加结算或变更单价。
2、项目不提供住宿,住宿费用分包商自理。
3、品牌要求:优力可、希斯半科、久力固。投标单位须在开标后三天内提供所使用品牌厂家的品牌授权委托书,如若无法提供,将取消中标资格,扣除投标保证金,纳入集团黑名单。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年4月9日8:30 。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 2025年4月9日8:30 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废标处理,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计算规则;按实际施工验收完成量计算,按月结算。每月20日甲乙双方办理结算,按月结算支付结算量的70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至80%,工程竣工决算后支付至已结算量的97%。尾款3 %在工程竣工验收 2 年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采用银行转账或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七、黑名单管理: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黑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黑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黑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黑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329号 。
联系人:陈工,电话:13305689987。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中心。
地址:安徽三建工程有限公司院内13栋3楼招标中心(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 董工 ,电话: 0551-68123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