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进行中】[安徽建工建工三建]建工三建装饰公司合肥未来大科学城片区项目(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EPC装饰项目科学仪器产业园A1#擦窗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询比价采购标段1采购公告
- 【信息时间: 2025-12-12 17:32:31】
- 【发布单位: 安徽建工建工三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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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建工集团工程分发包办法》、《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等要求,现对合肥未来大科学城片区项目(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EPC装饰项目科学仪器产业园A1#擦窗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询价,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工程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及采购内容:合肥未来大科学城片区项目(一期)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EPC装饰项目科学仪器产业园A1#擦窗机设备及其配套设施采购及安装
2、项目编号: ACEG-202512555001
3、项目地点:合肥未来大科学城片区项目(一期)科学仪器产业园装饰项目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合淮路与柳红路交口东南角地块。本工程为重点工程,现场观摩验收多,环保及文明施工要求高,需做好配合工作。本次招标为擦窗机工程专业分包,详见招标文件。
二、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投标资格要求:公司合法注册、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户证明)。
2、资质证书要求: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2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50万元以上擦窗机采购安装合同业绩,并附不低于类似业绩金额40万金额的发票或银行转账记录,作为业绩证明材料,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他要求:响应业主品牌要求、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5、参与报价即视为完全响应我方提供的合同样本内的所有要求。中标通知书下发后合同签订前,投标人若有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在“建工集团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系统”中被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
6、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ybgxzzn/)下载的信用报告并无不良记录,报告生成日期须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内前有效。
三、询价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1、凡有意参与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登陆安徽建工电子化招采平台,找到对应项目,下载询价采购文件,并在网上进行报名、报价(报价表须盖章上传)(网址:cg.aceg.com.cn),投标人对清晰度负责,关键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按废标处理。
2、含税控制价:1000000元(税率为9%),报价超过控制价为无效报价。若投标人投标税率不同,造成投标价不能公正科学评审时,招标人有权将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折算成税前价,并将税前价作为评标价。
3、招标文件费用 100 元/份(不退);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已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无需办理CA锁)。
4、计划工期:中标后10日内进场,按项目部要求进行组织施工。
5、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招标项目为多标段时,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及以上标段时,投标保证金不需重复缴纳。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6、报价表盖章扫描作为附件上传至系统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否则废标处理);附件上传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基本户证明)、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信用中国报告等(如不上传按废标处理)。
7、招标清单数量为估算数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8、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15%以内或增加超过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1%)②超过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2%)③超过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3%)④超过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
9、履约保证金:1、数额:10000元整,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指定账号按时缴纳现金 2、提交时限:中标后15天内 3、返还时间:待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并于项目部签署了双方竣工结算单后一个月内退还。
10、其他要求:(1)计划工期:60天,满足总承包合同工期及进度要求。(2)报价包含费用: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安全、包检测、包调试、包过程资料报验报检、包验收通过、包涉及工程的一切外围关系费用;发包方不提供塔吊、人货电梯等大型的机械设备的垂直运输,场内所有运输、吊装及二次搬运等由投标人自行处理,不另加工日,含在合同单价内。(3)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及现行标准,符合图纸设计及图集要求。(4)本次招标范围为屋面及12层外挑区域轨道式擦窗机采购及安装工程,除设备基础(甲方接至就近第一个电源点)外,所有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轨道式擦窗机、轨道、插座、控制系统等的深化、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所有费用,投标时须附深化方案及报价明细。符合规范并满足验收要求,投标人需确保该部分顺利通过各类如:竣工验收等必需验收工作。本工程单体层高较高,后期施工时,需严格按照本公司及项目部制定的安全生产规定施工,登高作业脚手架搭设、施工机械使用需向项目部报备并经项目部同意后使用。此项工程为EPC工程,项目全程跟踪配合,并包括组织专项方案评审、设计、办证、报送政府主管部门的专项验收的等一切工作及费用,本工程竣工交付之日算起质保期为两年。(5)本项目工期紧,现场施工难度大,投标人需自行勘探现场,投标即默认为投标人已勘探现场,综合考虑现场一切包含但不限于措施费等附属费用。项目抢工时期,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项目部夜间加班抢工,投标人需考虑抢工期间施工两班倒,此费用不另行增加,中标人施工人员数量必须达到项目部要求标准;因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施工滞后,项目部即可将中标人清退出场,并由公司统一处理,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6)投标人投入人员、机械的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进度的需要。(7)投标人自行负担住宿、办公、登高、临时用电、夜间抢工照明、调试水源、电源等一切事项,并不再另计费用。(8)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在施工过程中服从招标人在质量、安全、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统一管理;除招标工作内容以外,不得干扰招标人其他工程施工,如招标人需要,应服从招标人指示。(9)中标单位严禁再分包,如有按违约处理,清退出场,并按照合同内容结算。(10)招标人将视工程进展情况和履约能力进行考评,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或不配合招标人工作指令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自行组织施工的权力,同时将该分包商列入公司统一管理,限制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11)如发生一起农民工到劳动局投诉的,招标人有权限制该分包商在我公司的投标资格。(12)元器件品牌:本项目为EPC项目,品牌暂未定,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一线品牌要求,最终品牌要符合甲方及设计要求。(13)投标人需配备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技术员、劳务管理人员(负责实名制管理、三级教育、工人合同签订相关事宜),其中项目负责人须确保每月在现场履职不得低于22天。(14)若有需要优化的设备,中标单位需配合总包单位进行系统优化,优化后功能及参数不能低于原图纸设计,且包含与业主及设计院的对接、配合出图事宜,且优化部分中标价格不予调整。(15)对于合同子目工程量变更增加的,增加工程量超出一定幅度,需调整原合同单价,合同单价调整原则如下(以下单价均为含税价):(1)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 15%以内或增加超过 15%但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不超过 10%时,执行原合同单价;(2)变更事项导致合同子目工程量累计增加超过 15%且变更后合同总额增加超过 10%时,原则上按以下原则调减原合同单价:①超过 15%~2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1%);②超过 25%~3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2%);③超过 35%~4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3%);④超过 45%~55%之间的合同单价调整为:P1=P0 ×(1-4%)以此类推。式中:P0-原合同单价;P1-重新调整后的合同单价。(16)中标人约定按不低于中标金额的15%抵扣公司的房产或工抵房。中标单位按照中标额在选定具体房源后,纳入合同条款中,并在履行合同两个月之内(也可以用已经产生的应付款抵扣),及时处理合同中约定的房产,同时办理好相关房屋的网签等转户相关手续。投标单位应在投标前主动了解房源信息、房价等相关事宜(具体咨询项目联系人),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房源信息、房价信息或其他相关问题,提出任何形式的拒签合同、增加合同价格或索赔的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6日8时40分。
五、报价文件递交:投标人请于2025年12月16日8时40分前进行网上报价,上传询价资料(未在电子化招采平台线上填写报价,或未上传盖章的询价单扫描件的报价均无效。投标人集采系统报价与盖章询价表报价必须一致,否则按低价进行评审,请投标人慎重填写)。
六、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类型:付款前需提供全额结算专用发票,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及金融工具。金融工具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供应链融资工具(比如银行保理等金融机构保理业务)、银行承兑汇票等。使用银行承兑汇票等金融工具支付时,由乙方(中标人)自行承担所有的贴息费用,上述贴息费用或融资成本均包含利息及手续费。在办理金融工具的过程中,乙方应当无条件配合甲方及相关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乙方在金融机构开立账户、注册账号等,如因乙方拒不执行相应要求而导致金融工具未能成功办理,不视为甲方付款违约。付款前需提供等额结算专用发票。
2、结算及付款方式:1、按月结算,每月20日对账,25日前报送相关结算资料及发票,甲方在工程款到账30天后付乙方已结算工程量工程款的70%,供货完成且安装调试后经检测可正常使用付至结算工程量工程款的8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双方确认最终结算工程量工程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工程竣工验收2年期满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2、工程量计算规则:根据图纸尺寸,按2018版清单计价规范计算工程量。 3、采用银行转账、商业承兑汇票(建工三建自开)、银行承兑汇票(不计利息)、安信、 E 信、供应链支付等其他支付方式 。付款以承兑汇票方式支付时,甲方不承担任何贴息。付款前需提供结算金额全额专用发票。
七、限制交易名单管理:若投标人发生以下任一种情况,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1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3年。
(1)非法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或者恶意投诉的;
(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3)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不愿达成合理的和解或调解协议的;导致其他单位起诉(仲裁)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并造成实际损失的;要求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协助执行或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实际损失的;
(4)在“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处罚期内合作方的法定代表人任其他合作方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的;
(5)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的;
(6)其他行为给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造成损失,且拒不赔偿的;
(7)严重违反建工控股其他管理规定或建工控股认为需要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
7.2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之一的,将被纳入安徽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管理并予以披露,期限自认定之日起暂定5年。
(1)在招投标过程中相互串通投标的;
(2)以提供虚假业绩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3)违反合同约定,情节严重且拒不改正的;
(4)中标后恶意放弃中标或不按规定期限签订合同或不按时缴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的;
(5)合作过程中存在挂靠行为的。
7.3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的,自公布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1)向建工控股或建工控股所属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贿赂的;
(2)两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管理的,自第二次纳入“限制交易名单”之日起终身禁止与其建立合作关系。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徽建工三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安徽建工新科技园蜀山园区C栋 。
联系人:程经理,电话:15155189445。
2、招标部门:安徽建工三建招标管理部。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安徽建工新科技园蜀山园区C栋招标中心(办公室) 。
招标咨询联系人:陈工,电话:0551-62878363。